8月11日,筆者從茂名中院獲悉:該院開通“綠色通道”,日前快速調解一起標的1.7億元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,為助力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司法保障。 2016年8月2日,原告茂名市某商貿有限公司與被告茂名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簽訂4份《商品房買賣合同(預售)》,由被告將茂名(粵西)農副產品綜合交易中心的交易商鋪區一和交易商鋪區二(總建筑面積7150平方米)出售給原告,總房款為178750000元。合同簽訂后,原告將總房款支付給了被告,被告則因經營需要,將上述商鋪全部對外進行了出租,致使上述商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,原告遲遲無法實現合同目的。2020年7月10日,原告訴至茂名中院請求判令解除雙方簽訂的4份買賣合同。 該院接到案件后,承辦法官認為本案事實清楚,權利義務明確,并且考慮到涉案商鋪租期未滿,且受當前疫情影響,很多企業的經營都面臨著巨大的困難,急需資金周轉。為了盡快解決雙方糾紛,避免長時間訴累,該院迅速開通綠色通道,優先從快辦理。7月28日,在承辦法官的悉心溝通和明法釋理下,雙方當事人很快就自愿達成了一致的調解協議:雙方同意解除4份《商品房買賣合同(預售)》,并互免對方全部的違約責任,由被告將收到的合同價款178750000元退還給原告;4份《商品房買賣合同(預售)》辦理備案注銷手續完成前的收益歸原告;雙方同意共同配合辦理《商品房買賣合同(預售)》備案注銷、不動產預告登記注銷以及不動產買賣退稅手續。至此,該案從立案到成功調解,不到20天就圓滿解決。 據悉,疫情防控期間,茂名中院堅持服務發展大局,積極擔當作為,主動靠前服務,為涉企復工復產案件開通綠色通道,實行優先立案、快審快裁,切實為企業排憂解難,為茂名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及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(陳牧云 楊彩珍) |